集团召开2023年度法务工作会议

时间:2023-11-20501

11月16日,集团2023年度法务工作会议在城建广场召开。集团董事长王宏、总会计师李长栋、江苏华建总会计师任登平出席会议,集团各在扬单位法务分管负责人、法务兼职人员参会。集团总经理吴碧桥、各驻外单位负责人、法务分管负责人、法务兼职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参会。会议由江苏华建总审计师王琳主持。

本次会议通报了2023年集团法务检查交流结果、宣讲了《法律事务管理规定》。法务检查交流报告从组织机制、案件管理、合同管理三个方面对集团法律事务情况进行分析总结,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要求。《规定》明确了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,细化了法律事务管理的具体规定,在制度层面上对集团法务工作体系进行完善。

王宏对今年以来法务工作成效表示肯定,对集团法务工作进一步推进提出四点要求:一要提高站位,增强做好法务工作的责任感。面临当下的严峻形势,要意识到法务工作是解决当前困难的必要举措,强化法务工作是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,是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。二要适应新形势,努力构建法务工作新格局。要实现法务工作从“事务型”向“管控型”、从“事后救济”向“事前防范”和“事中控制”的两个转变,加强对集团全环节全链条的法务审核管控,做到风险防控关口前置,确保法律对生产经营的全程保障,防患于未然。三要加大案件推进力度。重大复杂案件重点突破、常见纠纷分类管理,高效解决问题。发挥法务专员在诉讼案件中的作用,强化诉讼案件的统筹处置;发挥法务工作在清欠清收工作中的作用,分类施策,加强对清欠清收的支撑和保障。四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法务工作取得实效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,充实法务人员队伍,统筹开展依法治企各项工作。通过内培、外引,打造“法律业务精、实操能力强、工作作风实”的新型法务人才队伍。要加强督查考核,建立法务工作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。

随后,扬州市广陵区法院新城法庭庭长王涛为与会人员作关于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法律问题解析”的讲座。王涛庭长紧密联系建设工程纠纷审判实务,详细介绍了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后果、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、工程价款结算、工程鉴定、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、以及实际施工人的保护,深入浅出地解析了与建筑企业息息相关的各种建工法律问题。讲座生动形象、内容丰富,既有理论概括,又有实践内涵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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